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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江苏财政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

发布日期: 2020-03-11   17:53   信息来源: 荔枝网 字号:[ ]

3月10日晚8:05,江苏公共•新闻频道大型政策解读节目《黄金时间——改革政策e解读》关注抗疫特别节目——政策落实:畅通“最后一公里”,通过视频连线方式,邀请省财政厅等13个部门有关负责人,就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企业复工复产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进行了解读。省财政厅李建平副厅长在线回答了财政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情况。

 

主持人:对受影响最大的个体小商户,在房租方面,我记得上期节目就提到要给企业减免房租,现在的具体细则是什么?

 

李建平副厅长:

刚才网友提到的房租的问题,我们也有了进一步细化的举措↓↓↓

 

今年2月份,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分别印发了实施细则,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用省属国有单位经营用房的,2月份房租免收,3、4月份租金减半。在减免方式上,可采取直接免除、返还和后续租金抵扣三种方式。在申报流程上,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供申请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和资格确认说明,出租单位就按程序来进行批准。另外,省财政厅还要求各市县根据省里文件及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减免租金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相关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确保减租政策落实到位。

 

主持人:网友提问,是生产口罩的中小企业,压力很大。

他们是为防控物资抓紧生产、加班加点的企业,但是觉得各种检验费用还是很多。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李建平副厅长:

 

关于这位网友反映问题,我厅已会同省发改委发文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省内医院和疫情防护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免征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收费,对于餐饮住宿业,采取减半收取。

 

具体办理程序,企业可通过省或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办理,或携带有效证件至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受理窗口办理。对未落实减免措施的,企业和个人可向各级财政和发改等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