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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财政局加强对民间非盈利组织疫情防控接受社会捐赠会计核算工作的指导

发布日期: 2020-03-11   18:21   字号:[ ]

为认真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的公益、慈善等非盈利组织会计管理工作要求,海安市财政局加强对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非盈利组织执行会计法规的指导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慷慨解囊、踊跃捐赠,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目前,海安红十字会收到捐款459.5万元,收到捐赠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物资约160万元;海安慈善总会收到捐款275万元。捐赠用于支援湖北武汉以及本地区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民间非盈利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接受社会捐赠会计核算的通知》要求,海安市财政局指导海安红十字会、慈善总会规范核算捐赠收入,做好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收、登记及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助力抗击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