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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财政预付1600万元医保基金用于疫情医疗救治

发布日期: 2020- 02- 05   18: 59     信息来源: 连云港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近日,连云港市财政局会同市医保局预付市区各疫情定点医院1600万元医保基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对于确诊患者的诊疗费用以及在疫情流行期间经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于确诊或疑似异地就医患者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并做好异地就医参保患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记账,疫情结束后统一组织清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确诊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的,连云港市医保部门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原则上全部按照甲类目录管理。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院,连云港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医保局足额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并及时调整有关医院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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