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近日,宿迁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加大财政专项补助,为企业复工提供用工保障。
提供留乡就业补助。对本市劳动力返乡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提供员工返岗交通补帖。建立复工企业员工返岗入职绿色通道。鼓励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运员工,给予全额运输费补助。劳动者自行前往企业的,本地劳动力按照50元/人补助、外地劳动力按照150元/人补助。
提供多渠道招工补助。一是鼓励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输送劳动力,对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聘劳动力,按本地劳动力500元、外地劳动力1000元予以补助。二是鼓励市内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招聘,对实现就业的,按每人50元予以补助。三是加强市外劳务协作,输送外地劳动力来我市初次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输送人员50人至100人、100人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工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