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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紧急预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25.6亿元

发布日期: 2020- 02- 25   13: 41     信息来源: 社会保障处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帮助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和企业纾困解难,2月12日,我省出台《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0〕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5号),允许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为缓解基金困难地区由于缓缴养老保险费导致收入下降所带来的支出压力,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紧急预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25.6亿元,支持基金困难地区增强基金备付能力,确保全省企业退休人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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