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20〕20号)精神,近日,无锡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减免中小企业租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的通知》,明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对中小企业减免房产租金的具体操作办法,全力支持行政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共克时艰。
一是明确了减免对象,规定了租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含场地)用于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房租减免,预计政策实施将惠及全市近200家中小企业。
二是明确了减免标准,规定了疫情防控期间(从2020年1月起算)免收中小企业2个月房产租金。
三是明确了减免方式,规定出租房产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结合租金缴纳和租赁期限的实际情况,可通过租金免收、租金抵扣、租期顺延和租金退回等方式实施减免。
四是明确了操作流程,按照提高效率、精简审批的原则,要求出租方主动向中小企业宣传此项惠企政策,最大化政策落地效果,同时明确出租方直接受理减免申请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完成情况及时报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