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购〔2020〕17号
投诉人: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扬
被投诉人1: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
法定代表人:查斌仪
被投诉人2: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燕
相关供应商: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90号丁山花园酒店2号楼
法定代表人:丁韶华
2019年11月27日,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国标公司”)发布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机构选择项目(项目编号:JITC-1905AX3521,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并于2019年12月9日,组织了该项目的磋商,成交供应商为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2019年12月10日,投诉人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亿诚律所”)向国标公司提出质疑,国标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对质疑作出答复,亿诚律所对答复不满意,于2019年12月20日投诉至本厅。投诉处理期间,2020年2月6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