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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0- 02- 11   15: 38        字号:[ ]

苏财购〔202017

 

投诉人: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扬

被投诉人1: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8

法定代表人:查斌仪

被投诉人2: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

法定代表人:王文燕

相关供应商: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察哈尔路90号丁山花园酒店2号楼

法定代表人:丁韶华

20191127日,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国标公司”)发布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机构选择项目(项目编号:JITC-1905AX3521,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并于2019129日,组织了该项目的磋商,成交供应商为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20191210日,投诉人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亿诚律所”)向国标公司提出质疑,国标公司20191213对质疑作出答复,亿诚律所对答复不满意,于20191220日投诉至本厅。投诉处理期间,202026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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