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0-12-30   10:46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0-03141 信息分类  事务所管理
发布机构  财政厅会计处 发布日期 2020-12-30
信息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时  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对你所报送的申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执业许可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执业许可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的执业许可。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翁澄炜。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1幢苏州中心办公楼D2301单元

四、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10002413202

请你们按规定执业。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