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泰州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国家制度性和阶段性减费降负政策,切实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降成本、减负担,抗疫情、渡难关。截至11月底,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比减收3.5亿元,降幅达24%。
一是全面落实减免缓退优惠政策。切实把已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减免企业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查收费,免征与新冠病毒相关防控产品收取的医疗器械和药品注册费,免征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城市道路占用费,到位落实摩托车号牌工本费、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等降费政策。开展社会保险“免、降、缓”行动,减免34100多家企业“三项社会保险”17.41亿元,减半征收近34700家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4.92亿元,为省认定的62家企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618万元,返还22497家企业事业保险稳岗补贴3.11亿元、惠及42万职工,累计降低企业用工成本31.86亿元。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共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租金439.72万元。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业务退付流程,确保应退尽退,提高退付效率,及时兑付政策红利。全市累计退付非税收入2202笔、金额495万元,抵扣384笔、金额583万元。
二是全力整治不合法不合理收费。清理完善非税收缴系统项目库,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项目库的通知》(泰财综〔2020〕3号),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市非税收入项目排查梳理。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等,逐单位、逐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对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以及违规设定非税收入征收对象、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延长期限等种种不合法、不合理收费现象,进行全面清理。
三是全方位公开“两个清单”。认真梳理国家、省、市有关收费优惠政策,清理规范现行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制定当年度市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两个清单”,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报纸、电视多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公布,实现收费部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政策全公开,做到“收费项目有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今年发布的清单共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33项、考试考务费60项、政府性基金18项。
四是实现非税全天候电子化缴款。大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建立便捷畅通的互联网缴费渠道,缴款义务人可通过扫码、网银、手机银行、POS机刷卡等多种途径,“7×24小时”缴纳非税收入,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成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便民利企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