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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出台省属金融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0-12-01   16:51   字号:[ ]

为完善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进一步提升省属金融企业法人治理水平,近日,省财政厅出台《江苏省省属金融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从任职条件、选聘程序、职责义务、考核监督等方面,明确了省属金融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一是严格选聘条件和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将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作为外部董事任职的重要条件,同时,严格履行分析研判、动议、考察、研究决定、公示等程序,确保依法合规,选贤任能。二是明确职责义务。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外部董事须依法依规履行工作程序,独立作出专业判断,督促推动任职企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做专做精主业、提升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定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外部董事履职情况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推动国有金融资本做强做优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