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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活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 2020-11-09   14:25   字号:[ ]

    苏州市财政局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实现良性发展,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比达86.89%。一是鼓励采购人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要求采购人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加大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力度。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要求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统一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是鼓励采购人为中小微企业创造便利条件,以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为凭据向商业银行申请信用贷款,解决其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