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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合伙人公示

发布日期: 2020-11-26   09:42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0-02858 信息分类  事务所管理
发布机构  财政厅会计处 发布日期 2020-11-26
信息名称  苏州中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合伙人公示
时  效

我厅于20201124日受理了苏州中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执业许可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州中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合伙制。

三、办公场所:苏州市干将东路660号(和基广场)332

四、首席合伙人姓名:李尚文。

五、出资总额:人民币50万元。

六、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李尚文,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41900350009,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58月至201811月 在东莞市泰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

201811月至20191月协会代管;

20191月至202011月 在杭州智隆中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

202011月至今协会代管。

2、由艳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230600100006,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510月至202010月 在黑龙江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202010月至今协会代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025—83633203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10室(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财政厅

202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