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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财政局:强化制度建设 推进机关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

发布日期: 2020-11-26   11:10   信息来源: 扬中市财政局 字号:[ ]

    近日,扬中市财政局印发《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做好全流程控制监督,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明确管理架构。按照“管办分离”原则,在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购置、更新、处置和财务核算的基础上,明确一名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实物的盘点和日常维护。内部科室对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建立对应实物台账,妥善安全地使用、保管固定资产。

开展资产清查。将固定资产清查作为每年必须开展的规定动作,通过实地查看、账物对照以及前后年度对比等有效方式,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予以细化,相关账务处理需待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

    严控重点环节。对资产购置、交接、报废等重点环节,按照规定流程逐一强调。购置资产需填写申请表格,主管科室根据实际情况,本着“高效利用、节约开支”的原则,优先采取调拨方式满足工作需求。因人员或工作内容变动等情形所产生的资产交接,双方必须将确认签字作为完成交接的前置程序。对资产报废情形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论证审批制,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