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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现全省“九连冠”

发布日期: 2020-11-16   16:15   信息来源: 宿迁 字号:[ ]

    近日,省财政厅下发通知,通报2019—2020年度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宿迁市财政局荣获全省第一名,这也是该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2012年以来连续9年获此殊荣。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要求和《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精神,更好地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宿迁市财政局通过“三强化”举措,多方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控制财政专户数量,同一家银行只开设一个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同一险种只在一个银行核算;规范利息核算,要求银行做到分险种计息,坚决杜绝人为分配利息行为;基金按照险种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险种间挤占、挪用或调剂使用。

    强化基金保值增值。坚持“能定不活”,通过合理预测社保支出,留足社保待遇支出额度后,其余社保基金转为定期存储。坚持“能高不低”,社保基金活期存款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执行,并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25%;定期存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55%。坚持“能长不短”,综合考虑基金结余、待遇支出等因素后,尽可能选择长期定期存储。

    强化监管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共同协商,及时化解社保基金存在的问题;完善风险管控机制,规范收入数据分析制度,动态掌握收入结构、险种规模和变化趋势,把好收入分析关,强化年度社保基金预算的约束性,严格待遇支出审批拨付,杜绝违规支出,把好支出审核关;完善全方位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经办机构、经办银行等主体的监管,强化对社会保险重复参保、待遇超范围支付等情况的业务检查,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