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累计下达市县各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10.8亿元。一是支持纳入省以上免费开放范围的各类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二是支持包括应急广播建设在内的全省广播电视覆盖。三是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家书屋建设、农村电影放映、送戏下乡、“十百千”村级文化服务中心效能提升工程、旅游厕所建设等。四是根据各市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下达奖补资金,由市县自主用于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财政要求各地财政部门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繁荣文化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