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677/2020-02674 | 信息分类 | 事务所管理 |
发布机构 | 财政厅会计处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南京瑞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批复 | ||
时 效 |
南京瑞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我厅对你所报送的南京瑞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执业许可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南京瑞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组织形式为合伙制。
二、南京瑞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为封标(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1300100001)、张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20000150025)。
三、南京瑞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首席合伙人为封标;办公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98号四单元1019室。
四、南京瑞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是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
五、南京瑞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执业证书代码为32010086。
请你所按规定执业。如果终止执业的,应当向审批机关交回执业证书,交回执业证书后,企业主体持续存在的,应当变更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在企业名称中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