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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全面启动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发布日期: 2020-10-12   10:33   信息来源: 兴化市财政局 字号:[ ]

 

    近日,兴化市召开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标志着2021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全面启动。编制工作积极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全面反映部门各项收支。各部门单位预算收入要全面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自有资金,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其他资金等收入。 

    二是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2021年,对市级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和经常性项目经费实行限额管理,在调整市级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同时,相应调减经常性项目经费。对调整后的经常性项目经费压缩10%。 

    三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除补贴性民生项目外,对其他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执行期限届满后不再纳入下一年度专项资金清单,确需延续的,按照设立程序重新申请设立,并提交执行期间的绩效评价报告。 

    四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严格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市级部门单位基本支出指标和用款计划不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不超过一年。加大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上级引导类资金、非约束性资金,要与本级相同、相近领域资金统筹安排、拼盘使用,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五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21年,部门单位编制年度预算时,需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未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未通过审核的项目,一律不予列入预算。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的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适当调减或不再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