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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六稳”“六保”:省财政全力支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 2020-10-12   10:52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字号:[ ]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省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和零售业等服务业领域带来巨大冲击。为缓解疫情对服务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我省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省财政积极发挥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大力支持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和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服务业市场主体稳定经营、共渡难关,为全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制度先行,及时修订资金管理办法。为落实专项资金整合要求,2020年,省财政厅将原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特色小镇奖补资金、省级价格调节专项资金和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整合成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整合后的支持内容进行了修订。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为贯彻预算法要求,明确资金预算安排、资金下达、编制执行以及绩效管理等方面财政与主管部门间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专项资金管理各方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办法明确主管部门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编制时同步设立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执行完成后组织绩效自评。三是加大绩效评价力度。省财政厅根据需要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调整和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精准发力,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一是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省财政适时调整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下达资金3739万元,对159家物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承担重要防控物资任务增加的人员加班工资、水电费、燃油费、隔离费等经营成本给予适当补助,减轻企业负担,补贴经营成本,增强服务业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二是进一步发挥现代服务业风险补偿资金的作用,为中小型现代服务业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支持。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江苏省现代服务业融资增信业务考核办法》,将各合作银行在应对疫情期间新增贷款情况作为考核加分事项。同时,通过召开合作银行融资增信工作座谈会,鼓励合作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融资增信服务,缩短备案时间,加快通过业务线上办理,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优先给予贷款展期或续贷。截至目前,贷款余额总计51.74亿元,贷款户数达1834户,有效缓解了中小微服务企业融资需求。

三、综合施策,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入疫情常态化防控后,省财政把促进服务业加速发展,作为打赢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和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2020年下达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88亿元,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财政奖励、切块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253个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消费提质升级和服务业集聚区项目建设。一是给予无锡、南通等地区16个服务业重大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5422万元,有效降低服务业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对南京、南通、泰州等地33个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投资补助1.1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相关领域。三是对生产性服务业“双百”工程、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养老综合性示范企业(基地)、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省级物流示范园区兑现财政奖励政策,并对全省51家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阶段性绩效评价排名靠前的单位等给予财政奖励1.67亿元,进一步激发行业内龙头领军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服务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四是对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评估排名靠前的南京、徐州市等7个试点单位给予3500万元扶持,确保圆满完成综合改革目标。上述项目的实施,将带动服务业全社会投资126.2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优化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投向,助推我省服务业更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