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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占有登记

发布日期: 2020- 01- 03   14: 31        字号:[ ]

事项名称: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占有登记

设定依据:

《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财金﹝201993号)

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设立的占有国有金融资本的金融机构

办理材料:

(一)产权占有登记申请;

(二)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占有登记申报表;

(三)经济行为决策或者批复文件;

(四)机构章程;

(五)出资证明文件以及占有单位的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

(六)主要出资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国有控制出资人的国有产权证明文件;

(七)《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八)财政部门认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63604

办理机构:省财政厅金融处

收费标准: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不同季节时间略有调整);自受理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

联系电话:025-83633704025-83633110

办理流程: (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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