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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资格审核中处理国(境)外学历学位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1- 20   16: 51        字号:[ ]
索 引 号  014000677/2020-00142 信息分类  职称管理
发布机构  财政厅会计处 发布日期 2020-01-20
信息名称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资格审核中处理国(境)外学历学位问题的通知

苏财会函2019〕6 号

各设区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阳县财政局: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资格审核中如何处理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7月1日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18年7月1日以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2006年8月1日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1日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2013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在线查询审核。查询网址为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

三、在上述时间之前出具的认证书,目前暂未实现在线查询认证结果的功能,不需要上网查询。后期如有举报,可以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核查真伪。

                                    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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