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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1-16   11:30   字号:[ ]

为规范和加强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深入实施外国人才智力引进工程,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制定了《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1月23号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1508(邮政编码2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513102828@qq.com


附件: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江苏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引进外国人才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