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让干净忠诚成为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让清正廉洁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
一是严格履责抓落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4次、开展财政系统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次,每半年开展1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研讨交流。抓好履责纪实,全年集体录入履责信息329条,班子成员录入共计1335条,在单位分类排名位居前茅。深入整治“四风”问题。联合市纪委组成6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6个镇(街区)、6家主管部门、9家事业单位及2家国有企业开展“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监督检查,从执行纪律、依法履职、服务效能、清正廉洁等方面开展明查暗访和自查自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力保障巡视巡察。配合做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财政局党委专项巡察工作,积极支持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持续抓好省委巡视涉及财政部门需要长期坚持的3项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同时克服人手紧张,选派9名财政干部,支持今年市委两轮巡察工作。
二是严谨制度控权力。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变化和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要求,对现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了涵盖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许可4个方面的38个权力事项清单。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完善《机关内部行政事务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等内控制度,最大限度保障财政“两个安全”。深入推进依法理财。通过“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进一步加大对“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持续压降行政运行成本,一般性运转支出预算平均降幅达15%以上。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单位公务卡等制度,建立完善各条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编印《扬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财务开支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涵盖开支标准、账户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8个方面共49份文件。有序推进预算资金绩效管理,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全年编审绩效项目260余个,涉及资金89923万元,同比增长11.78%。
三是严明纪律守规矩。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系统开展“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主题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囹圄悔声》、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集中学习党纪党规等形式,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自觉用党纪党规约束自己言行。始终把各级纪委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深刻剖析,用身边鲜活案例教育党员干部明法纪、守规矩。开展廉政集中谈话。组织近两年新进人员及新提拔人员召开廉政教育大会,集中观看《必须坚守共产党人“赶考”初心》警示教育片,组织岗前廉政教育及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引导党员干部问初心、勤修身、校作风,始终保持“赶考”路上的清醒与坚定。严肃监督执纪问责。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在微信群、办公系统发布提醒通知,将“大课堂”融入“小平台”,将廉洁意识以“微”方式融入干部职工生活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认真开展约谈提醒,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传导到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