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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盐城市省级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位苏北第一

发布日期: 2020- 01- 13   17: 50        字号:[ ]

2019年,盐城市省级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4%,位居苏北五市第一。从2019年开始,盐城市财政每年安排市级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全市改善农房工作,并专门出台《盐城市市级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年终根据各地完成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四类重点对象”任务数进行奖补。同时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采取先行预拨、年终结算方式,及时预拨6000万元给各县(市、区)用于推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各县(市、区)财政也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2019年筹集62.9亿元,积极保障该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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