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淮安市淮阴区财政局结合本区实际,切实做好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工作,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不低于800元。从2019年7月1日起,本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再次提标,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8120元提高到8818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7320元提高到8018元。不但保障供养经费供给,而且还加强政府托底养老,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医疗服务和丧葬服务等,做到应保尽保。
据统计,2019年度区财政及时足额拨付农村五保供养经费3562万元,比去年同期拨款增加664万元,增长22.9%,惠及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7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