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灌南县财政局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进度,截止目前,已拨付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3.24亿元,其中省专项拨付2.61亿元,占比省下达专项进度63.7%。
一是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四化”同步要求、推进农民按城镇化规律集中居住的部署,把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工作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二是主动研究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在资金方面给予重点保障。省财政下达我县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专项资金4.1亿元,县级财政预算1亿元,灌河信贷资金3.79亿元。
三是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研究出台《灌南县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部门职责、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等,建立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