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购〔2020〕5号
投诉人:扬州松正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杨庄街坊104西1-2
法定代表人:姚青松
被投诉人1: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单文东
被投诉人2:扬州大学
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焦新安
2019年11月22日,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维公司”)发布扬州大学音乐学院钢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CGDLG-20191113,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年11月25日,投诉人扬州松正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正公司”)向苏维公司提出质疑,苏维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对质疑作出答复,松正公司对答复不满意,于2019年12月17日投诉至本厅。投诉处理期间,2020年1月7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