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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认真回应省人大常委会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专题询问

发布日期: 2019- 09- 29   17: 12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字号:[ ]

昨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深化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财政部门如何持续“给力”教育?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光认真回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的问题。

化解入园难: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多渠道投入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明提问道:“我省如何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切实提高对转为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补助标准,鼓励和引导更多非普惠性民办园转为普惠性民办园?”

赵光副厅长表示,目前,我省共有幼儿园7222所,在校生256万人。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2018年全省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支出达138亿元,比上年增长17.4%,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6.14%,全省整体上达到了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的“比例不低于5%”的要求。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经费保障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照当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同等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同样按照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和10%的资助面发放补助;在安排学前教育综合奖补资金时,对各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与发展予以同等支持。

由于学前教育还存在区域性不平衡、适龄儿童数量的波动性、外来人口的输入性,以及市县政府的重视程度、财力掣肘等多方面原因,目前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现状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截至2018年底,我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77%,其中公办园覆盖率为65.3%,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意见》明确的“到2020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左右”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针对这些差距,下一步,我省财政部门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多渠道投入机制,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入好园更难等群众关心的问题,更大力度支持和推动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省财政加大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夯实市县保障学前教育发展的财力基础;二是督促各地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建”的体制,严格落实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三是大力支持民办园健康发展,在给家长更多选择权的前提下,配合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鼓励非普惠园转为普惠园;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办学成本,适时动态调整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健全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动态调整机制。

支持基础教育: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江苏教育经费总量处于全国第二位,但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相对不足,不少生均公用经费基准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与江苏经济大省地位不相匹配。”来自基层教育一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高金凤对基础教育的发展十分关心,她提问说,“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基础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为江苏教育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赵光副厅长表示,目前,我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的最低标准线为300元,但实际上,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中有44%的地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达到或超过500元,有33%的地区达到或超过600元。我省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小学不低于700元、初中不低于1000元,高于国家明确的东部地区小学不低于650元、初中不低于850元的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省47%的地区拨款标准高于省定的标准。省定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苏南地区不低于1000元、苏中地区不低于900元、苏北地区不低于800元。截至2018年底,全省62%的地区拨款标准达到或超过1000元。

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基础教育发展。但由于人口净流入、地方政府财力增长放缓、教育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等原因,个别地区基础教育投入保障还存在不完全到位的现象。为此,我省财政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部署要求,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基础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做好基础教育经费保障工作。一是研究拟订学前教育、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调整方案,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二是启动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相关调研论证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对省定基准定额进行调整;三是指导各地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着力补齐基础教育发展中的短板。

保障财政教育支出:省级财政将推动财力下倾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唐健在调研时,有地方反映,基础教育经费分担机制不够完善,越是基层政府支出压力越大。他提出的问题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财政支出困难加大的情况下,为落实财政教育支出的责任,我省将采取哪些措施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责任,确保‘三个优先’和‘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切实为基础教育发展排忧解难?”

赵光副厅长表示,教育支出始终是我省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每年全省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均保持在18%左右。基础教育实行的是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省财政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推动财力下倾,重点加大教育等民生方面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二是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实施改善办学条件、教师绩效工资、课程项目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国家及省推动实施的教育领域重点改革和重点项目。

为保障财政教育支出,省财政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一是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科学界定省与市县的权责;二是加大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指导督促各地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教育等重点民生支出;三是将市县政府保障教育支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督导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省对市县相关转移支付和奖补资金分配挂钩;四是全面实施财政教育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推动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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