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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赴盐城市、泗洪县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发布日期: 2019-09-26   16:20   信息来源: 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 字号:[ ]

为深入了解我省自然保护区建设相关财政政策实施情况,近日,省财政厅李载林一级巡视员率调研组赴盐城市、泗洪县,对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深入实地考察、召开保护区及所在地财政、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了三个保护区建设情况和财政政策落实情况。

调研过程中,李载林深入各保护区的实验区,考察了各保护区的总体情况;与各保护区监测中心人员进行交流,远程观察了各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的实时动态;对保护区内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与环境改善、勘界立标与功能区调整、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在座谈会上,李载林听取了各保护区负责人对于管理职责、机构设置,重点工作、经费来源、预算执行等情况的介绍,详细询问了保护区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与问题,仔细了解了保护区管理部门与地方相关部门的意见与建议。

李载林指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载体。抓好保护区治理,其意义不仅在于所在地环境水平的提高,更是对于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的环境改善有着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的重大意义。

李载林充分肯定了三个保护区管理部门及所在地政府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做出的贡献,同时指出:一是要强化协调配合,充分整合资源,增加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关注当地群众合理利益诉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自然保护区工作的良性循环;二是要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充分把握成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等有利契机,拓宽资金渠道,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措施,努力改善保护区所的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推动保护区管理的标准化、信息化与科学化;三是正确处理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坚持保护优先,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自然保护与生态旅游相结合,自然保护与科学普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创新性政策建议,从而推动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保护区良性发展机制。

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省林业局相关同志参与了此次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