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件精神,昆山及时部署落实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本次调整执行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调整补发的养老金已于2019年7月30日发放至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
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均在本次调整范围,本次调整惠及昆山市20多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和1万多机关事业退休人员。
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按本人缴费年限15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8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补足。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4%增加。
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