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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推动“小微创业贷”持续降本扩量

发布日期: 2019-08-19   17:54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江苏省财政厅与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签署了“小微创业贷”补充协议并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创业贷”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推进 “小微创业贷”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

《通知》扩大了“小微创业贷”投放规模,将小微企业融资基金放大倍数由原来的1:10扩大至1:15,即以20亿元小微创业融资基金带动工行300亿元小微企业融资,专项服务于全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资金需求。各地区“小微创业贷”贷款份额也同比例进行了调整。《通知》进一步降低了“小微创业贷”的贷款利率,由原来的最高不超过6%统一调整为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5%以内,不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和融资手续费。《通知》延长了第一期“小微创业贷”合作期限至2021年7月,并对规范逾期贷款的垫付及代偿工作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知》下发后,各地财政部门和当地工行分支机构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小微创业贷”业务发展,提升服务小微企业质效,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2019年6月末,全省小微创业贷有贷户12807户,贷款余额229.6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147.7亿元。1-6月份累计投放小微创业贷款164.64亿元,平均执行利率5.03%,其中二季度平均执行利率4.82%,上半年平均执行利率较去年同期下降0.33个百分点,有力地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