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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海绵城市”PPP 项目获得财政部奖励1.2亿元

发布日期: 2019-08-14   11:28   信息来源: 镇江 字号:[ ]

镇江市作为中国第一批“海绵城市”建设 PPP 项目的试点单位,在整个 PPP 项目运作的过程中,认真领会 PPP 模式的精髓及要义,有效执行中央及各部委对 PPP 模式规范运作的各项政策法规要求,以做“真正的 PPP”为宗旨,较好地完成了 PPP 项目前期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阶段的各项工作。在牢抓“PPP 模式”本质的同时,结合“海绵城市”的特点以及镇江市城市建设特色,成功打造了海面城市建设 PPP 的“镇江模式”。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PPP 项目也因其运作模式规范、合同体系完整、边界条件清晰、风险分配合理、采购程序操作规范、社会资本遴选方式科学合理等特点,2015 年 9 月被财政部评为第二批 PPP 示范项目。2017 年5 月该项目又入选国家发改委第二批PPP 项目典型案例。

2019年4月,我市“海绵城市”PPP项目顺利通过了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组织的考核、验收、评比,再获殊荣:获得财政部PPP奖励资金1.2亿元,至此“海绵城市”项目累计获得财政部奖励资金共计13.2亿元。

“海绵城市”PPP成功经验在于:一是深刻领会 PPP 的精神和实质,科学运作规范推进,真正实现推广应用“PPP 模式”功能和成效;二是充分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的内涵要求,凸显 PPP 模式的“海绵城市“特色;三是紧扣地域特点,全力打造“应用 PPP 模式建设‘海绵城市’提升城市水环境”的镇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