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财政要闻

新沂市财政局多管齐下加快支出进度

发布日期: 2019-07-09   17:03   信息来源: 徐州新沂 字号:[ ]

为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的积极作用,新沂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1-6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9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同比增支2.59亿元,增长4.9%。

一是狠抓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支出需要。把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作为确保财政支出的首要任务,围绕全年收入预期增长目标,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和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分月制订收入计划。落实财政收支月度分析制度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帮助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源管控,重点关注税负异常、长期亏损和零申报企业,及时有效组织风险应对;强化中小税种征管,坚持抓大不放小,杜绝“跑、冒、滴、漏”,力争应收尽收。同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切实抓好财政收入进度,确保财政支出需要。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提升资金支付效率。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细、做实、做准预算,量力而行,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加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下达时效性,提高预算到位率。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电子化支付,提高支付效率。缩短办文时间,减少中间环节,尽快下达计划,保证单位及时用款。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均衡计划和进度及时支付;对防汛、救灾等应急性、突发性的专项资金,实行特事特办、即时办结,避免因为资金问题影响支出进度。

三是加快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的原则,对各部门财政存量资金进行全面细致清理,明确需要收回的结余结转资金种类,规范资金回收途径。对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统筹安排; 对项目执行完毕的净结余资金,部门不得调剂用于其他项目,一律上缴市级财政统筹安排。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统筹用于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防止出现“二次沉淀”。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防范资金支付风险。促进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预算日常监督,对于已下达指标的项目资金,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减少资金滞留,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特别是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违规使用和资金占用,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安全高效。全面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对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加大对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从而加快资金支付,提高支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