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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财政局四举措做好机构改革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9- 07- 09   16: 45     信息来源: 徐州新沂    字号:[ ]

为保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强化预算单位资金管理,确保经费顺利划转和正常使用,新沂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工作。

一是提前谋划。认真学习领会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及时掌握机构改革预算单位新设、归并、撤销、更名等基本情况,明确机构改革预算单位在新设立、撤销或并入其他单位、名称变更时需要及时办理账户管理的业务流程。

二是分类实施。根据机构改革预算单位各自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将机构改革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分三种情况,分类实施。对于新设立预算单位,要求尽快办理单位零余额账户;对于撤销或并入其他单位的预算单位,要求在完成经费划转后及时办理银行账户销户业务;对于变更名称不涉及撤并的预算单位,要求及时办理银行账户名称变更等相关业务。

三是主动服务。遵循“便民、高效”的宗旨,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为预算单位办理账户业务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与银行沟通协调,进一步简化流程,明确责任。针对机构改革预算单位关于账户管理业务问题,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解答,并提供相关的操作指导。

四是严格把关。针对此次机构改革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严格按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坚持“规范、高效、精简”的原则,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管,做到“实有账户基本撤销,特殊账户严格审核,保留账户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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