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财政局认真落实《沛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期限以及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梳理申报污染防治项目,积极争取更多省级环保专项引导资金,积极争取更多项目入选中央库。目前省级已确定分配该县2019年度环保引导资金2349万元,在全市各县(市)位居第一。该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上半年累计拨付各类污染防治资金1829万元,用于国考断面沛沿河水环境整治工程、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了县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