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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财政:“真金白银”奖引优秀人才

发布日期: 2019- 07- 31   16: 27     信息来源: 句容市    字号:[ ]

近日,句容市修订《优秀教育人才奖励与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以促进全市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有效提升。

办法规定,拔尖人才奖励标准为: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60000元/人/年,省特级教师40000元/人/年;镇江市名校长18000元/人/年,镇江市学科带头人12000元/人/年,镇江市骨干教师6000元/人/年;句容市名校长6000元/人/年,句容市学科带头人5000元/人/年,句容市骨干教师1000元/人/年。农村学校拔尖人才教师奖励上浮20%。

该市鼓励在职教师通过不脱产进修攻读与本专业一致的研究生(教育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后奖励24000元,取得博士学位后奖励36000元。镇江籍高中毕业生报考省乡村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时分数高于一本线10分、20分、30分的,每年分别补贴1万、1.25万、1.5万元(连续发放4年)。

办法提出了教师发展团队科研经费奖补标准:镇江市级以上50000元/年;句容市级30000元/年。经费划入团队领衔人所在单位账户,在所在单位负责人的监督下使用。

为加大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力度,该市明确引进人才奖励标准为: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奖励50万元;省级名校长、省特级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奖励30万元;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的职业学校教师,奖励15万元;设区市级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奖励10万元。以上奖励均分5年发放。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211”工程、双一流大学本一批次毕业生,进编后每年享受免费食宿或补贴、报销探亲差旅费及本科人才补贴1—2万元,研究生人才(本科阶段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211”工程、双一流大学本一批次)每年补贴2—3万元(连续发放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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