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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级债务源头管理 严控新增债务

发布日期: 2019- 07- 30   08: 56        字号:[ ]

村级债务是当前农村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经过几年努力,仪征市从严控制各村新增债务,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涉债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从源头上控减新增债务。

强化收支预算管理。要求各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将各种可预见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确保收入有序、开支有度。超预算支出必须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先追加预算指标,然后才可报支。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合理确定村组干部职数,严格干部报酬开支标准,严禁超职数配备村干部,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全面压缩招待费、报刊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费用,实行定标和限额管理。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类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严格执行立项审批、招标议标、工程监理和决算审计制度。村集体兴办公益事业要量力而行,不得举债。发展经营项目,需由各镇组织可行性论证,在确保偿债资金来源和稳定收益的前提下,才可按程序举债。强化产权交易管理。规范资产资源交易行为,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一律通过市、镇(园区)两级产权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坚决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增加集体财产性收入。

此外,仪征市还积极完善村级事务准入制度。对村级承担的各种政务事务全面过堂,完善村级事务准入制度,明确村级事权清单。对清单以外的事务,严格执行“谁布置、谁埋单”,确保村级额外事权担当有相应的财力保障,避免产生新的村级不良债务。建立健全新增债务集体决策、申报审批和问责追究制度。村级举债先由村“两委一社”集体研究,提出举债方案,再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然后上报镇(园区)政府审核,获批后方可实施。对不按规定程序决策、脱离实际,在没有偿债保证和偿债能力的情况下,超前兴办公益事业、上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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