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疗资源严重缺乏,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愿望迫切等特殊市情,建市以来,宿迁市积极探索实践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率先引入社会资本,形成了“政府主办公共卫生,社会主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模式,取得了积极成效。到2018年未,全市医疗总资产达到165.76亿元,比2009年增长7.36倍,全市二级社会办医院增加了15所,社会办三级医院增加了4所,宿迁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群众满意度全省第三。主要扶持政策有:
一是实行以奖代投。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宿发〔2006〕24号)等文件精神,从2006年起,宿迁市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区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以奖代投”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奖补。2016年宿迁市首次在综合考评中运用第三方评价结果。主要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市医院协会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评价,委托南京嘉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工作。近年来每年均兑付以市级奖代投资金600万元。
二是支持社会办医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提质量、上水平,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政发〔2018〕34号),从七大方面支持民办医院发展:支持举办者自愿选择经营性质、落实社会办医税费政策、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财政奖补机制、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改善投融资政策环境。
三是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从2016年7月起,宿迁市所有乡镇推行乡镇卫生计生事业改革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除用于村居卫生机构的部分外,可全部向乡镇医院购买服务。对社会办乡镇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收入减少部分,各级财政建立专项补偿机制,按照乡镇医院销售基本药物金额的90%给予补助。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担的卫生支农、支边、对口支援、大型活动医疗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指令性任务的支出按实际支出进行补助。
四是成立卫生事业投资管理中心。2009年成立市、县卫生事业投资管理中心,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扶持。出台《宿迁市非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政府投入的资金,以借款、参股、租赁的方式进行管理,主要用于非公办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卫投中心成立以来,全市共争取省级以上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医疗器械装备资金1.56亿元。
五是医保政策支持。全市所有正常营业的社会办医院均纳入医保定点结算范围。2014~2018年全市医保基金基本医疗待遇支出170.7亿元,其中财政投入超过104亿元,用于本地医院资金占比超过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