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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积极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

发布日期: 2019- 06- 26   16: 34     信息来源: 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积    字号:[ ]

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切实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对扶助标准进行调整。

自2019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和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和8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和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和700元。

经统计,高淳区2019年一季度共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165万元,受益人数达到795人,提高了本区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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