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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稳健合理

发布日期: 2019-06-26   08:50   字号:[ ]

财政承受能力管理是财政部门PPP工作监管的核心问题。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近日省财政厅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依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等文件要求,对本级PPP项目财承数据进行年度更新完善并进行动态监测。统计结果显示,我省各市、县、区PPP项目2019年财政支出责任占本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平均为2.09%;全生命周期财承占比峰值平均为4.42%(2022年),远低于7%的预警线和10%的监管红线,财承总体稳健合理可持续。11个本级财政占比峰值在7%以上,按规定进行平台预警提醒。

一、统一报告填报要求。省财政厅PPP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更新录入数据暨报送PPP项目财承承受能力数据监测报告的通知》并附报告模板,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汇总本级已入库PPP项目逐年财政支出责任,并结合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据,计算各年财政承受能力占比,确保项目合作全生命周期每一年度财承占比峰值均不超过10%的监管红线。各市县财政部门均按要求向省财政厅提交了《财承监测报告》、《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测表》和《财政支出责任测算表》并盖章确认。

二、审慎预测未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根据财金﹝2015﹞21号要求,各本级财政在进行PPP项目财承测算时,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额可参照前五年相关数据的平均数及平均增长率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各级财政部门提供的报告,本次财承监测工作各级前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平均为8.82%,各地据以计算财承占比时使用的未来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的预测值平均为7.16%,下浮18.82%,充分体现了各级财政部门稳健、审慎预测财力增长,确保PPP项目支出责任维持在合理区间的管理导向。

三、多措并举确保PPP财承管理可持续。为确保PPP模式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持续不断加强监管。在项目入库环节,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工程造价、财务测算第三方复核,压实财政支出责任;在项目变更环节,对单个项目和本级总体财承进行复核;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的意见》(苏财金﹝2019﹞21号),对因财承填报等问题导致平台管理库发布迟滞的项目建立“提醒、约谈、通报、退库”四项惩戒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监督的意见》(苏财金〔2019〕53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至少对PPP项目按效付费、财承管理和信息公开情况必查一遍。对长期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清退,腾出更多财承空间用于保障补短板等民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