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孝老养老助老爱老的传统美德,鼓励建档立卡老人的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助力建档立卡老人精准脱贫,根据徐州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新沂市印发《关于实施孝老爱亲行动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试行)》。
意见规定,对子女自愿为70岁以上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老人缴纳赡养费的,给予适当的奖补激励。子女为每位老人每月缴纳200元(含)及以上赡养费的,由市财政给予每位老人每月60元奖补。各村(社区)孝老爱亲赡养费收缴情况经镇(街道)初审汇总后,由市财政予以审核发放奖补资金;各镇(街道)按标准将奖补资金和子女缴纳的赡养费统一打入被赡养人养老金专用存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