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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财政:加强财政票据核销管理

发布日期: 2019- 06- 14   17: 07     信息来源: 句容市    字号:[ ]

近日,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切实改进财政票据核销方式,提高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做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准备工作,句容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通知对市级用票部门和单位领用的以前年度财政票据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对符合财政票据核销管理要求的三类票据进行统一集中核销。

全面清理以前年度未核销的财政票据。具体做到三个明确:一是明确清理核销范围,此次清理核销的财政票据包括已废止尚未核销的财政票据、因政策变化等造成已申领而不再使用的财政票据和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已申领使用尚未核销的财政票据。二是明确清理用票对象,凡是领用财政票据的各市级部门和单位,以及领用财政票据的各社会团体,都应按要求做好此次财政票据清理核销工作。同时明确对乡镇财政票据清理核销工作可结合实际安排。三是明确票据核销方式,此次清理核销采取统一集中核销的办法,分阶段实施。共分为三个阶段推进:一是自清自查阶段,自5月份起对本单位属于核销范围的财政票据全面清理自查,最长为期两个月。二是集中核销阶段,在要求的时间内各单位完成财政票据清理核销工作,统一向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申请核销。三是规范落实阶段,对财政票据清理核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工作流程处理,按规定提出整改意见报送财政部门。

强化手工财政票据的核销管理。将手工非税收入财政票据全部纳入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后续核收、缴验等步骤同机打财政票据管理一致,杜绝系统内外两套财政票据管理操作方式,统一规范财政票据管理操作流程。

强调有关工作要求。各主管部门与用票单位应同财政部门加强财政票据核销管理工作协同,各司其职,扎实做好此次财政票据清理核销管理工作,为顺利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夯实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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