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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改革创新

发布日期: 2019- 06- 11   18: 02     信息来源: 泰州市财政局    字号:[ ]

6月6日,泰州市召开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创新工作推进会,市长史立军讲话,市委副书记朱立凡主持会议,市领导汤成快、张小兵出席,副市长陈明冠作工作部署。

去年以来,泰州市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构建起新型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模式,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阳光交易”实现全覆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规范运行,基层民主建设基础得到夯实,“泰州经验”在全省推广。

近期,泰州市将出台《意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创新工作,全面推进“三资”监管工作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如优化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模式、规范完善村级财务流程、实行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常态化、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

史立军指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创新“三资”监管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是依法行政、贯彻上级要求的具体实践。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细抓实“三资”监管创新工作,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史立军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立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不断提升村级财务管理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确保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创新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协调推进,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切实做好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要加强纪律保障,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三资”监管创新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会上,靖江市、泰兴市、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泰州市财政局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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