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合伙人(股东)由“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滕翀剑、洪颐”变更为“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滕翀剑、季萍”。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