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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法平稳实施 开征一周年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 2019-04-03   09:42   字号:[ ]

2018年是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法实施元年,为全面了解环保税法在我省的实施情况,改进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开展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全省环保税运行平稳,成效显著。

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税法平稳实施。各级政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税收与污染共治,从税额确定、税源管理、宣传培训、系统建设、配套政策、加强监管等工作入手,切实保障环保税法平稳实施。

二是各部门密切配合,环保税征管顺利。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职能,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税务部门加强宣传培训辅导,及时完善征管办法和明确征管口径,夯实基础管理,提高征管质量;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及时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校验,主动加强监测质量管理。2018年,全省3.39万户纳税人办理环保税申报,申报税款29.5亿元,征收总量居全国首位。

三是纳税遵从度提升,主动申报户数增多。环保税实行 “自行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从制度上要求纳税人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2018年全省新增环保税纳税人约9000户,纳税遵从度明显提升。

四是治污减排意识增强,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环保税开征后,许多重点排污企业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加强技术更新改造,治污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空气和地表水状况总体有所改善。2018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2.0%,地表水省级考核断面中,水质优Ⅲ类比例提高6.6个百分点。

调研中也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信息交换和协作共治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环保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为江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