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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财政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19- 04- 24   17: 41     信息来源: 海安市    字号:[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海安财政聚力降低运行成本、完善产业政策、创新扶持方式、提供资金保障等方面,积极提升服务意识,主动作为,从自身职能出发,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全力支持我市大项目落户。

一是落实省市政策,确保降低企业成本。严格执行国家降低增值税税率、对部分新兴行业实行税收优惠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为企业降低各项税费约2.2亿元。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化管理,推进涉企收费目录常态化公开,严禁违规收费行为。2018年开展政府部门拖欠账款全面摸底排查统计工作,建立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应收款台账。会同科技、税务部门,积极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所得税减免工作,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减免所得税位列全市前列。

二是完善财政政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会同市发改委、科技局、人才办对相关财政支持企业发展及人才政策进行了研究和完善。一是完善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意见。重点鼓励企业扩大规模、推进企业“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鼓励企业进行服务化转型、军民融合等。对市重点培育的5123大企业,进行专项资金奖励;二是完善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意见。重点加大对平台建设、研发投入、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三制定鼓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新政40条。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来海创新创业,最高奖励6000万元。

三是创新扶持方式,设立政府产业基金。2018年, 我市出台《海安市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具体明确资金来源、投资方向、管理机制、职责分工、投资范围和运作方式等。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海安安惠产业投资管理公司,力争撬动不低于3倍的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重点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及重特大项目的落户。

四是认真审核把关,及时兑现政策奖励。2018年财政足额预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时兑现工业经济奖励二十七,单项奖励合计达6824.02万元、建筑业发展奖励额352万元、旅游业发展奖励额463.67万元、科技创新奖励764.83万元、服务业发展奖励1098万元、上市挂牌奖励841.93万元、支持精细化工园转产转型补助9157万元等。在严格审核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项政策及时兑现到企业,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五是促进财政金融结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综合利用金融产品,安排800万元设立的“苏科贷”风险补偿资金池,与江苏银行、南京银行、中国银行等7家金融机构合作;安排1000万元设立科技贷款资金池,与农商行合作,进行科技贷款,先后累计向122家次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低息贷款5.6亿元。2018年,积极推动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我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成功现金增资5亿元,将可担保规模提升至100亿元以上,提高了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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