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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认真做好植保无人机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发布日期: 2019- 04- 23   11: 41     信息来源: 宝应县    字号:[ ]

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农业绿色发展,引导植保无人机(亦称农用遥控飞行喷雾机)技术开发和规范应用,根据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省财政厅、中国民用航空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要求,宝应县认真做好植保无人机的购置补贴试点工作。

1、做好政策宣传。按规定公布县级试点方案以及试点产品、补贴标准、操作方式、受益对象、作业信息等情况,公告植保无人机试点产品技术优势、安全使用风险等提示信息,明确补贴对象在遵守补贴政策实施、国家空中交通管制、通用航空飞行有关规定等方面的责任义务,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科学、安全、规范使用植保无人飞机。

2、强化机具核查。4月1日-3日,宝应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6个合作组织27台机具进行100%实地考察,对无人机的申报信息、作业合同、作业量证明、销售确认表等进行认真核实。

3、进行公开公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宝应县农业农村局网站对补贴对象、补贴机具数量、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4、严格资金发放。宝应县按照“自主购机、先购后补、乡镇受理、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对公示无异的,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截止4月23日发放补贴资金3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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