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年均降本50亿元”的工作目标,泰州市财政、税务等部门扎实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工作,2016、2017、2018三年,分别在上年基础上再降低企业成本55.17亿元、76.54亿元和73.57亿元。在省委6项深化改革督查评比中,排名全省第二。
减税方面,多渠道宣传减税政策,分类、分层、分级进行政策解读,强化提醒,精准辅导,实体经济税收减免额占全市税收总收入的28%以上。
减费方面,现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3项,比2015年减少55项,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1.5亿元左右。
用工方面,严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每年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4.6亿元。用电方面,全市工商业用电平均价格降至0.72元,累计有198户企业参与直购电或市场化交易,三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8亿元。
融资方面,财政大力支持普惠金融产品建设,企业贷款平均利率由2016年的6.88%下降至2018年的5.62%,每年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1.5亿元;财政出资设立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创新转贷方式,每年为企业降低转贷成本近1亿元。
科技创新方面,全市三年累计发放普惠性“科技创新券”10亿元,财政兑付资金2.38亿元,撬动企业研发投入近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