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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19- 02- 27   10: 45        字号:[ ]

苏财购〔20198

 

投诉人:江苏库利南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79117

法定代表人:王寿江

被投诉人1: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

法定代表人:黄旭

被投诉人2:江苏省人民医院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00

法定代表人:唐金海

 

2018929 日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套公司)发布江苏省人民医院科研用房所需钢木实验台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6018F93705,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并于20181128日,组织了该项目的开标、评标,中标供应商为江苏库利南实验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利南公司)。201917日成套公司发布该项目的废标公告,2019110日,投诉人库利南公司向成套公司提出质疑,并于2019129日投诉至本厅。投诉处理期间,2019214日,投诉人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厅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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