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江苏省财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2-27   17:39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6】45号)要求,结合2018年江苏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江苏省财政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全面落实《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苏政办发【2017】151号)和《江苏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苏政办发【2018】42号)相关任务,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形式和渠道,及时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新出台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非税收入政策及有关解读信息,均做到依法、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按月公开江苏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等数据。2018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57035条,网站访问量3128657次,其中: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586条。政务微信推送信息928条,关注人数超过2.4万。组织和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9场,接受媒体集中采访23次,在人民网、新华社、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新浪网等各类主流媒体发表各类稿件262篇。及时向省政府公报报送规范性文件22份。

三、预决算公开情况

大力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统筹制订2018年预决算信息公开方案。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模板,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督促省级部门按规定公开本部门2018年预算和2017年决算,强化对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二是加快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完善系统预警提示、统计查询、通知下载等功能,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操作培训。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7个试点地区规范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和公开目录,推进公开主体、内容、时间、方式以及涉密信息处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全省预决算公开工作位居全国第八位。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江苏省财政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件,已全部依法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6件,同意公开25件,同意部分公开8件,因涉密等原因不予公开4件,不属于我厅公开2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在已答复的申请中,有6件被提起行政复议(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行政复议终止2件,不予受理1件),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厅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六位一体”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规范文本格式、实行上网办理、完善办理机制、注重痕迹留存等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化管理,在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的同时,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维护了部门形象。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