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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出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9- 02- 21   16: 11     信息来源: 无锡市财政局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提升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近日,无锡市政府出台《关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金融办、市审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财政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二是明确报告范围。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范围确定为市本级和各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各类国有资产报告汇总反映市区情况,以市本级情况为重点。

三是确定职责分工。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国有资产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含文化资产)专项报告;市国资委牵头负责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专项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市国土局牵头、市水利局、市农委共同负责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专项报告。

四是规定实施步骤和报送时间。各牵头部门每年4月底前组织编报完成专项报告并报送市财政局汇总形成综合报告,在应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口头报告年份的5月底前正式上报市政府,市财政局每年5月底编报完成综合报告并正式上报市政府。

方案要求,全市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报告质量,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整反映各类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基本情况,确保国有资产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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